開曼群島擁有高度發展的公司、投資和金融體系,是全球金融服務業的重要參與者。在金融透明度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加重要的當下,該司法管轄區建立了一套健全的體系來確定公司架構的最終控制人。
開曼群島致力於預防金融犯罪和維護國際規範,而受益所有權制度正是其關鍵組成部分。
什麼是受益所有人?
在深入了解開曼群島法律的具體細節之前,理解其基本概念至關重要。雖然受益所有人的姓名未列入公司股東名冊,但受益所有人是指實際擁有、控製或受益於某企業或法人實體的自然人。與之相對,法定所有人可能以自己的名義持有資產,但實際上是代表他人(例如,名義股東)持有。
由金融行動特別工作小組(FATF)等組織推動的全球呼籲提高受益所有權透明度,旨在揭開公司面紗。透過識別複雜架構背後的個人,各國政府可以有效防止洗錢、恐怖主義融資和逃稅。
開曼群島受益所有權制度:一個實質框架
開曼群島主要透過對《公司法》、《有限責任公司法》和《有限責任合夥法》的修訂來實施其受益所有權制度,這些修訂於 2017 年生效。
多年來,這一結構不斷發展演變,以跟上不斷變化的全球最佳實踐,從而在監管方面保持領先地位。
根據開曼群島法律尋找受益所有人
開曼群島法律根據特定門檻,對受益所有人給出了精確且分層的定義。若某人符合以下條件,則該人即為受益所有人:
- 所有權測試:他們直接或間接擁有該實體超過一定比例的股份或所有權權益。
- 投票權測試: 他們直接或間接擁有該實體的多數投票權。
- 控制測試(導演):他們直接或間接擁有任命或罷免公司董事會(或同等管理實體)大多數成員的權利。
除了這些主要測試之外,還有第四個統領全局的要求:
- 終極控制的考驗: 他們有權透過其他方式(例如透過信託契約或合夥協議的條款)對公司行使或實際行使實質影響或控制權。
如果沒有人符合這些條件,該實體必須在其登記冊中識別並記錄高階主管(例如董事或執行長)的詳細資訊。
哪些實體必須遵守?
受益所有權制度將適用於廣泛的實體,這些實體被稱為「適用範圍實體」。這些實體主要包括:
- 根據《公司法》成立或延續註冊的公司。
- 有限責任公司(LLC)是根據《有限責任公司法》註冊成立的。
- 有限責任合夥企業(LLP)是根據《有限責任合夥企業法》成立的。
重要豁免:哪些人不在適用範圍內?
根據這項特定制度,並非所有開曼群島實體都必須保存受益所有權登記冊。法律規定了若干豁免條款,主要是因為這些實體已經披露了同等或更高水平的資訊。
重要豁免情況包括:
- 在開曼群島證券交易所或其他認可的證券交易所上市的機構
- 受開曼群島金融管理局 (CIMA) 監管的機構,例如共同基金和私人基金。
- 特殊目的實體、私募股權基金或集合投資計畫的普通合夥人
- 符合豁免條件的一個或多個法人實體的子公司
上市公司或受開曼群島金融管理局 (CIMA) 監管的基金已經受到嚴格監管,因此單獨提交受益所有權申報是多餘的。
適用範圍內的實體的核心義務
要履行開曼群島受益所有權人的義務,注重細節至關重要。對於符合條件的實體而言,其義務可歸納為以下四個主要步驟:
確認
公司必須盡「合理努力」識別其所有權結構中的所有受益所有人以及任何「相關法律實體」(即在開曼群島註冊的中介公司)。這通常需要向股東和其他可能掌握相關資訊的各方發出正式通知。
保留登記冊
企業必須建立並維護自己的受益所有權登記冊。該登記冊應包含每位受益所有人的具體信息,包括姓名、家庭住址、出生日期、國籍以及成為受益所有人的日期。
向主管機關報告
內部登記冊中的資訊必須報告給公司的企業服務提供者 (CSP)。隨後,CSP 有義務將此類資訊發佈到由總登記處託管的集中式安全平台上。
保持最新狀態
這並非一次性義務。本公司有持續的責任確保其登記冊和中央平台上的資訊準確且及時更新。任何變更都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被發現並報告。
資訊取得:平衡透明度和隱私
開曼群島制度中一個最重要且常被誤解的方面是,其中央受益所有權平台並非公共登記冊。這其實是經過深思熟慮的設計,旨在權衡透明度的重要性與享有適當財務隱私的權利。
平台資料的存取權限受到嚴格限制,只有少數經批准的開曼群島機構在特定的法律條件下才能存取。這些機構包括:
- 財務報告管理局(FRA)
- 開曼群島金融管理局(CIMA)
- 反貪腐委員會
- 稅務資訊管理局(TIA)
- 執法機構
這些機構可能會在合法請求下對平台進行質詢,通常是在金融犯罪調查或海外當局透過國際合作管道提出的請求中。
不遵守規定的處罰
開曼群島政府非常重視遵守這些規則。違反這些規定可能導致公司及其董事受到嚴厲處罰。處罰包括巨額罰款,以及在故意違規或提交虛假數據的情況下可能被判處監禁。
對全球標準的承諾
開曼群島的受益所有權政策直接體現了其作為世界領先國際金融中心之一的地位。該制度使相關機構能夠掌握公司實體的最終所有者信息,從而有效遏制了不當金融行為。
對於投資者和企業而言,開曼群島的受益所有權結構既體現了對國際最佳實踐的承諾,也保護了合法的隱私。
合規至關重要,人們應該始終 尋求專業建議 有效履行其義務。開曼群島受益所有權格局的不斷發展凸顯了該司法管轄區致力於走在監管前沿的決心。
常見問題解答
1. 開曼群島的受益所有權登記冊是否公開?
不,這是誤解。相關資訊儲存在一個固若金湯的中央政府資料庫中,公眾無法查看。只有開曼群島的授權主管機關是出於執法、稅務和監管目的,且必須透過合法申請才能存取。
2. 如果一家公司無法找到任何符合 25% 持股比例要求的受益所有人,該怎麼辦?
如果公司在採取一切合理措施確定其受益所有人後,認定無人符合所有權或控制權測試(例如,所有權高度分散),則該公司必須記錄並指明其「高級管理人員」的詳細資訊。這通常是指擔任執行職務的個人,例如董事或執行長。
3. 開曼群島的投資基金是否需要持有受益所有權登記冊?
通常情況下不需要。大多數開曼群島投資基金都受開曼群島金融管理局 (CIMA) 監管,無需單獨設立受益所有人登記冊。它們遵循嚴格的反洗錢 (AML) 和了解你的客戶 (KYC) 規定,要求進行受益所有人識別以符合反洗錢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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